热海大民院 [2025] 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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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习管理细则
专业实习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实践环节,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对员工专业技能和应用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为规范专业实习教学工作,确保专业的实习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经理、副书记
成 员:各专业负责人、分管实践的课程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
工作职责
(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大纲,拟定实习实施方案,并于实习前报教务处。
(二)拟定实习经费预算报告,于实习开始前报送教务处审批。落实实习经费,并负责实习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三)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在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
2.实习地点就近,相对稳定。
3.生产正常,技术管理先进,对员工实习重视,能够基本满足师生食宿要求。
4.既要保证实习效果和员工安全,又要尽量节省经费开支。
5.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校内外实习基地。
(四)选派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建立实习队管理组织。各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必须由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与员工的比例按1:20左右配备。
(五)督促各实习队按时完成准备工作,实习前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根据本专业特点及实习单位具体情况,对全体实习生及带队指导教师布置实习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六)检查督促各实习队实习计划的执行,深入实习单位检查了解实习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七)实习结束后,组织召开实习工作总结大会,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并及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八)核定各实习队员工的实习成绩,搜集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反馈意见,分析实习生的实习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九)组织推荐优秀实习生,推荐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上报教务处,由公司进行统一表彰。公司范围内也可适当设置表彰优秀实习生。
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认真执行实习实施方案中任务要求。
(二)做好员工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生活状况和安全问题;协调和处理好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或公司及实习单位汇报情况。
(三)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员工实习工作。帮助员工解决实习期间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
(四)组织员工撰写专业实习报告、专题总结,批阅员工实习报告。
(五)专业实习结束后,负责本队实习工作的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组织督促实习生按时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并依据实习生实习期间表现,评定实习成绩,写出书面评语。
(七)向公司推荐优秀实习生。
三、实习实施方案
专业实习实施方案是组织和检查专业实习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本专业自身特点和实习点的具体情况负责制订,并于实习前报送教务处。专业实习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基本要求;
(二)实习的单位、时间与地点;
(三)实习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形式;
(四)实习的具体日程安排、指导教师和员工的名单及组织分工情况;
(五)实习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办法;
(六)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七)分散实习员工名单及接收单位(填写分散实习)
四、实习安排及要求
专业实习时间安排依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许随意更改人才培养方案计划。
(一)专业实习原则上要求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如因特殊原因要分散实习的,员工需提交个人申请报告、实习单位接收函,签订安全责任书,填写分散实习登记表,经公司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单独列入实习实施方案。
(二)实习准备。实习前,公司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专业特点,及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学工辅导员、班主任和带队专业老师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教育,并组织员工认真了解实习实施方案,使每个实习生都对实习的目的、内容、要求以及有关实习期间的生活、工作等问题,做到清楚明白。做好必要的物资条件准备工作。
实习期间要注意以下事务:
1.实习期间,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实习生按质按量完成实习任务,及时处理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好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
2.实习员工按照实习实施方案安排,在带队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安排下,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期间,实习生不得擅自离队,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如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报请带队指导教师批准同意;1天以上的,须由带队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协商同意并报公司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4.对分散实习员工,各专业应指派专人负责不定期的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进行联系,及时了解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帮助实习生解决在实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实习总结
(一)实习结束时,每位实习生必须做好实习工作书面总结,填写专业实习的相关表格。
(二)带队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一周内,完成对实习员工成绩初步确定,报公司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三)带队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一周内向公司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递交实习队工作总结。
(四)各专业实习小组应在实习结束两周内完成本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包括实习过程、指导情况、实习质量分析、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实习工作的建议等),并交给公司保存归档。
六、材料收集
为规范实习工作,各专业在实习结束后,应由课程负责人收集整理归档实习工作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实习实施方案;
(二)实习生专业实习成绩一览表;
(三)实习生实习项目指导书;
(四)实习生实习日记;
(五)实习生实习总结;
(六)实习队实习工作总结;
(七)实习基地相关工作材料;
(八)实习单位的反馈材料;
(九)实习相关图片录像资料以及快报通讯等其他典型材料。
七、实习成绩考核和评定
(一)实习成绩的考核
成绩考核办法: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生工作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并准确掌握评分标准,随时考核、记载、评定每个实习生的实习工作情况和成绩,和实习单位领导随时交流考核意见。返校后,各公司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结合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出勤、纪律、思想和业务等各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平衡,做出必要合理的调整,最后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二)实习成绩的评定
成绩的评定按百分制,其中90分以上员工比例不超过25%;实习期间表现很差的员工,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定为不及格。
做好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及推荐工作,按实习总人数的15%推荐到教务处,作为校级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各二级公司也可适当进行公司范围内表彰。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均以不及格论处: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严重错误的。
2.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或有违法行为者。
八、实习经费及报账
实习经费由公司计划财务处根据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拨付,由专业统一掌握,按公司财务规定报销,不得超支。各专业进行实习前由带队指导教师或专业负责人在向教务处提交实习实施方案时,同时向教务处提出实习经费申请,由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开展实习活动。
(一)实习结束后,带队指导教师或专业负责人将实习总结、部分员工实习材料(一般3人)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实习工作情况,之后由教务处开具实习监管报告。带队指导教师或专业负责人凭此监管报告到计划财务处进行实习经费销账。
(二)在实习经费申请及报账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教务处将停止其经费申请或报账手续。
1.专业实习开展过程中,没有向教务处提交实习实施方案及备案的,在专业实习结束后再到教务处办理手续,以至于教务处无法动态跟踪实习情况的,不予办理经费申请及报账手续;
2.随意变更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安排的实习时间,并未取得变更批准的,不予办理经费申请及报账手续;
3.专业实习过程弄虚作假的,未能按实施方案落实实习任务,使得实习生得不到很好锻炼的,无故缩短员工实习时间的,不予办理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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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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